一、 | 本局112年9月19日中市教體字第11200816891號函暨112年9月27日中市教體字第1120084722號函諒達。 |
二、 | 因國內出現進口蛋品混充國產蛋品狀況,為維護校園食品安全,本市自9月19日起校園午餐食材暫停使用液蛋。考量近期國內雞蛋供應量已趨於穩定,有爭議的進口雞蛋全數封存於倉儲中,未流入洗選市場,故本市學校午餐於本(12)月11日起校園恢復使用液蛋作為午餐食材,且僅能使用12月之後所製造之液蛋。 |
三、 | 另依據本市學校午餐供應契約範本之規定,「肉類與蛋類一律採用國產在地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(TAP)標章,或國產生鮮豬肉追溯、國產生鮮禽肉溯源、台灣雞蛋溯源或國產洗選鮮蛋溯源之產品。」,請各校持續落實午餐食材驗收及履約管理,並依規登打於校園食材登錄平台,維護學生食的安全。 |
留言
張貼留言